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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信息公开指南
发表时间:
2017-05-19
阅读次数:
1277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万春镇中心幼儿园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万春镇中心幼儿园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请参看园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1、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由起草或拟稿单位提出公开属性建议。
2、报审签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属性。
3、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范整理信息内容。
4、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方式
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便民资料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北路598号
5、主动公开查询网址
http://gk.chengdu.gov.cn/enterprise/unitIndex.action?unitNo=011002010001002209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
2、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
3、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
4、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
www.chengdu.gov.cn
)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3、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
办公地址:温江区万春镇春江北路59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7:00
联系电话:028-82669086
传真号码:028-82669086
邮政编码:611130
电子邮箱:
3178803790@qq.com
(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成都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
http://gk.chengdu.gov.cn/openApply/add.action
提交)
四、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进行投诉。 (具体内容请参看信息补充公开-监督投诉部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级政府监察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上一条: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踏水办园点2017年招生公告
下一条:
关于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秋季招生公告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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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智慧教育平台
四川教育智慧平台
温江区教育网
温江人民政府官网
--兄弟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二幼儿园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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