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秋季招生公告

尊敬的家长朋友: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6〕28号)及《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温教发〔2016〕8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切实做好2016年我园招生工作,力求做到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开展,特制定适合本园的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万春镇报恩村、万春镇高山村、万春镇春乡街、万春镇和林村、万春镇花容路、万春镇绿园路、万春镇鱼凫村、万春镇三井村、万春镇春江北(南)路、万春镇江宁南路、万春镇春江路社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万春镇长石社区、万春镇天乡路二段88号、万春镇天乡路一段2366号、大同上郡、春江里、万春镇春江西路、万春镇协华村、万春镇先锋村(距万春镇中心幼儿园较近的组)
二、招收原则
(一)就近入园                  
(二)免试入园                 
(三)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四)公开公平
三、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次:
1、年满3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的适龄幼儿 。
2、且属于我园所在就学服务区内,适龄幼儿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补录批次:
1、在第一批次招录后,如有空余学位,温江区万春镇除本园服务区域以外户籍、大成都户籍及外地户籍的符合上述年龄范围内的适龄幼儿,我园将依照补录方案,依次补录,额满为止。
四、招生名额
   本次招生中,我园有空余学位50个,由于招生名额有限,如登记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学位数,将根据幼儿园所在位置和幼儿户籍所在地由近及远原则进行录取。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幼儿法定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和幼儿页面)一式二份,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婴幼儿预防接种证、接种证医生签字所有页面复印件1份,接种证查验证明(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
六、报名办理程序和时限
1、符合本公告第一、三条规定条件的幼儿来园就读,于2016年6月20日——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持本公告第五条所规定的材料到园现场登记入学;
2、符合以上条件的幼儿优先登记。
七、其他
(一)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8日
(二) 公示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网站、微信平台、幼儿园门口及幼儿园所辖社区
(三)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1、年龄为3周岁(2012年9月1日后至2013年8月31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且属于我园所在就学服务区内,适龄幼儿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现场登记报名,登记报名按到园的先后顺序进行,额满为止;
2、第一批次招录完毕后,幼儿园如仍有空缺学位,6月21日下午16:00在幼儿园门口张贴空缺学位数, 6月22日上午8:30——11:30我园按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对符合补录条件的幼儿,依照先后顺序,依次补录,额满为止。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万春镇春江北路196号,温郫大道侧万春学校内)
(五)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2016年7月1日——3日将在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网站、微信平台及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新生名单,敬请家长关注。未被录取的将不作另行通知,请谅解。
(六)新生入园登记
 1、登记时间:
2016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2、所需资料:
领取新生入园通知单时,并提供幼儿健康证及幼儿接种证(所有医生签字页面复印件)及幼儿接种证查验证明,若不能提供幼儿健康证者,或者幼儿健康证上注明该幼儿不符合入园条件,恕我园不能办理入园登记,敬请谅解。
八、收费标准:
   根据温江区公益性幼儿园收费文件要求收费。
九、咨询服务:
    招生咨询电话:028-82669086
    联系人赵老师:18982034352
    幼儿园网址:./
    感谢家长的信任和支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
二О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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