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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食堂安全工作会议简讯

    为了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和食堂规范管理等工作,2014年4月30日下午,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幼儿园的后勤主任和保健医生专门针对幼儿园食堂的食品采购、食品加工、

卫生消毒、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方面对厨房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首先保健医生从食品采购方面提出了以下要求:1、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食品新鲜卫生。2、坚决不购买无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的三无食

品。3、熟食制品应在有信誉的厂家、商店进购,禁止在个体、小商贩处购买食品。4、采购人员要增强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5、采购

食品应按规定进行索证和登记,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6、采购食品要有计划,保质保量,物美价廉,存放食品注意保质期。
    接下来,后勤主任对幼儿园厨房的食品加工和卫生消毒等方面提出进一步要求:一、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

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二、 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板、桶、盒、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

后清洗,保持整洁。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应当分开存放。四、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

备餐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五、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有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性保洁工作。六、配餐室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的

食品温度。
    在以后的工作中,幼儿园会继续努力,让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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